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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可以离吗?

daodaoxia2年前 (2023-08-09)婚姻债务150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协议离婚走不通的时候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若离婚诉讼中,对方一直不出庭,此时还能离婚吗?


由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知,离婚诉讼案件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以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作为依据的,如果被告不到庭,审判人员仅凭原告的一面之词,无法全面客观地考察夫妻感情的实际情况,从而给判决增加一定的难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离婚案件原则上男女双方能都应当到庭,但是特殊情况下,也确实可以不出庭,应当由代理人代理出庭,并用书面意见表达自己不能出庭的原因以及自己对案件的态度,法院会根据案件的证据以及原告态度等因素酌情断案。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确实是下落不明找不到无法出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之后开庭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可考虑是否判决离婚。
若对方无正当理由不愿意出庭的,法院经过两次送达之后还可以拘传,也可通过反复沟通,让其出庭或者让对方说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并出具书面意见,根据书面意见缺席审判。当然,若被告明显可以出庭而拒绝出庭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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