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当男女双方出现感情问题,协商不了之时,女方一般会选择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在交齐所有资料之后,女方就会等着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希望自己能够尽快的得到好的消息,让自己能够终结婚姻。那么,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吗?
答案是显然不是的,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起诉离婚,并非第一次起诉离婚就能判决离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法院要判决双方离婚,双方需要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而感情确认破裂很难界定,即使像家暴、分居这种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也很考验当事人的证据,如果女方在法庭上什么证据都没有,仅凭一张嘴去说,法官是不会采信的。除此之外,离婚案件中承办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高,法官需要运用自己的判断来确信感青是否破裂。只要稍微对感情犹豫下,法官就会认定夫妻感情还能修复,并未达到必须离婚的地步。但是也有例外,如果女方证据充足,或者双方同意离婚,只是财产和抚养权没有协商清楚,但法院判决离婚的几率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