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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去世前一时糊涂将19.8万元给了保姆,能不能取消

daodaoxia2年前 (2023-05-31)赠与纠纷582

新闻来源:红网)宋大爷生于1927年,离休后一直居住在长沙。从1997年开始,在长沙从事家政工作的傅女士就在宋大爷家中做保姆(中途曾有离开)照顾宋大爷夫妇。2016年后因宋大爷身体不适,傅女士从此长期在宋大爷家专职照顾其起居生活。


2022年4月,宋大爷住院期间自感将不久于人世,遂开始处理其个人财产。他将几份存折合计约88万存款交于其孙(宋先生儿子);工资存折约存款16万元交给了儿子宋先生,另外,宋先生还继承长沙市区一套约99平方米的房产。2022年4月21日许,宋大爷感念傅女士20年来作为保姆照顾其生活起居,遂决定将其剩余个人存款19.8万元赠予傅女士。


2022年5月25日,宋大爷因病去世。5月28日,宋先生要求傅女士退还上述存款遭拒。6月21日,宋先生一纸诉状起诉至浏阳市人民法院,诉请判令傅女士退还银行存款19.8万元及相应利息,经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未果,法院遂于8月8日正式立案受理。

一审驳回了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于是宋先生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傅女士为什么能获取该遗产?


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这存款所有权是宋大爷,所以也理所当然地具备自由支配的权利,把这存款遗赠给保姆就是一个处分权的体现。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遗赠行为成立的前提是遗嘱,而遗嘱是立遗赠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其他财物。其中遗嘱要有效,需要满足以下5个条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本案中,宋大爷在生前将自己的主要财产分配给儿孙后,又考虑到傅女士作为保姆照顾自己多年,将其剩余的个人存款赠予傅女士,写下赠予书,并邀请医生当场拍摄其宣读声明书之场景,且事后又出示给其主治医生查看。因此,上述赠予书、拍摄视频、被告提交的调查笔录、原告提交的两位医生说明,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体现宋大爷的内心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傅女士取得上述存款既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未违反公序良俗,应认定为合法有效,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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