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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已经18岁了,还村子抚养权这个说法吗,要给抚养费吗?

daodaoxia2年前 (2023-08-01)抚养赡养142
我们都知道,离婚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一般是先由父母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那么,不少人就会问,若孩子已经满18周岁,此时还需要抚养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3条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也就是说,子女满18岁的,只要没在校读书或有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都属于成年人有独立生活能力了,父母也就没有支付付抚养费的义务了。但是,已满18周岁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然须给付抚养费:


1、属于尚在学校接受高中教育以及以下学历教育的;2、丧失劳动能力的;3、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关于教育费的负担,子女虽年满18,虽已成人,但尚在各类学校就读,一时无法工作,无法自己养活自己的情况,这时家长只要还有负担能力,就应该继续负担必要的教育费,直至孩子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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