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了逼我离婚,不让我见孩子,怎么办
问:我丈夫与外面女子有不正当关系,逼迫我离婚,我不同意离婚,他就不让我见到孩子。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丈夫以欺骗的手段放到他父母身边抚养,他骗我等到孩子3岁时就把孩子带回我身边。如今孩子已5岁,他爸妈以各种理由不同意我带孩子。后来丈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也不同意孩子给我,我不同意离婚后就见不到孩子。我该怎么办?
常熟婚姻家庭律师程大壮解答:
你好!你可以收集男方及其父母剥夺你对孩子监护权的证据,还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子女并非父母的私有财产,其具有独立的人格和情感需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子女得到父母双方监护的权利。藏匿子女是将家庭恩怨置于子女成长之上的行为,父母一方这样的行为只会让法院在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时,对其抚养能力作出不利评价。因此,对方藏匿小孩,你应当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可以考虑报警寻求帮助,出警记录及笔录等也可作为对方不适合抚养小孩的证据。
另外,对方藏匿孩子的行为侵犯了你的抚养权和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正常成长和教育,你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的方式,要求对方停止隐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如果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后,对方仍不悔改,仍然抢夺、藏匿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或拘留。